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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BIBLE呈現的福音介紹,讓我想起久遠的野營會所使用的無字天書,同樣是以五種顏色來做一個象徵:
黃:B-BEST---神欲將最好的賞賜給人。
黑:I-NIQUIT---人的罪使人遠離神的賞賜。
紅:B-BLOOD---神差基督來,順服死在十架上,以祂的血來洗淨人的罪。
白:L-LIFE---若接受了基督為救主,便挪去罪惡,承受生命。
綠:E-EXPLODE---與神連結、讀經祈禱,得以迅速成長。
好消息是存在於BIBLE裡面的!

當一個人被宣判他有罪,所依據的是法律。
只是,法律的制定者是誰呢?立法委員。
所以,就某個層面也可以說,當一個人犯了罪,是違返了立法委員所定下的規則或命令。因此,罪是違法了『制定者』的規則或命令。不過,到底是什麼樣的『制定者』來訂定呢?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(羅三:23)。」

下午,算是半自由時間,可以自行選擇要出動或是休息,Lena、Clarisse和我決定要去做垃圾佈道,我們跑去檢垃圾以及發傳單,為明天的音樂會做宣傳。
順便一提,我個人覺得,他們吃冰淇淋吃得有些誇張,午飯後,又是滿滿的一碗冰淇淋。

------------Felicia at Morningstar Christian Fellowship, Toronto, 27 Jul.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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